循环经济行动计划下的日本循环经济愿景

概述

面对资源获取竞争加剧、可回收资源流向海外以及焚烧和填埋等问题,日本政府将循环经济作为经济安全保障和产业竞争力的基础加以推进。2026年4月汇总的循环经济行动计划将推进重要矿产和金属资源再生材料供应目标、到2030年官民约1万亿日元对资源再生基地的投资、动静脉协作、不当出口对策、扩大再生材料需求,以及应对太阳能电池板和锂离子电池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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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 将循环经济定位为经济安全保障和产业竞争力的国家战略。
  • 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强化重要矿产及金属资源的再生材料供应网络。
  • 力争到2030年实现官民约1万亿日元投资。
  • 同步扩大再生材料需求,并抑制废弃和不当出口。

概述

在全球资源获取竞争日益激烈的同时,日本国内产生的大量可回收资源流向海外、被焚烧或填埋。公平竞争环境、回收技术以及资源循环业务的商业可行性尚未充分建立,是主要瓶颈。

日本政府将强化再生资源供应产业链、稳定供应基础产业所需质量和数量的再生材料,视为危机管理投资和增长投资的核心。通过结合强化回收与分拣、扩大再生材料产品市场、审查相关制度、官民投资和社会结构改革,吸纳企业、地方政府和国民参与,将循环经济作为国家战略推进。

2026年4月召开的循环经济相关阁僚会议第4次会议汇总了循环经济行动计划。该计划将重要矿产和金属资源的回收及再生材料利用,作为不仅关系环境保护、还关系经济安全保障的紧迫课题。

行动计划的基本框架是将把握全球局势和整体结构的宏观方法,与根据时间轴和紧迫程度从现场着手的微观方法作为两大支柱。

主要数据

循环经济行动计划汇总时间
2026年4月
再生资源供应官民投资目标的期限和规模
到2030年官民约1万亿日元
绿色钢铁市场扩大的潜力时期和规模
2050年约5亿吨
废钢高品位化处理能力目标
截至2030年约200万吨/年
铝轧制材中源自再生铝原料的比例目标
截至2030年占国内产量约40%
电解铜中源自再生资源的比例目标
截至2030年占国内产量约30%
永久磁石原材料中源自回收的比例目标
截至2030年占国内供应原材料约30%
高级资源再生业务认证目标
3年内至少100项
绿色采购法引入循环性标准的期限
到2030财年原则上引入所有特定采购品目
绿色采购法启动相关工作的时间
自2024财年开始相关工作

影响

如果能够从日本国内外的废旧产品中回收重要矿产和金属资源,并稳定供应再生材料,将有助于降低进口依赖,提高产业自主性和不可替代性。通过针对铁、铝、铜和永久磁石设定供应目标,有望同时推进制造业原料保障和脱碳。

对资源再生基地和动静脉协作的投资,将强化分散在各地区的小规模资源循环产业的业务基础,支持供应制造业所需质量、数量和成本的再生材料。再生塑料市场的形成,将为汽车等制造业带来新的需求与供应协作。

应对不当废料场和不当出口,关系到生活环境保护以及抑制国内资源流失。至少100个都道府县等地方政府希望建立国家层面的法律制度,加强全国性监管和口岸防控,对于政策执行具有抑制地方政府之间规避监管的意义。

通过在公共采购和环境标签中评价再生材料,促进消费者、地方政府和民营部门作出选择,扩大再生材料需求并推动产品转向更高循环性。应对太阳能电池板大量废弃和锂离子电池火灾,也将影响未来的处理能力和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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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回收促进战略将在宏观层面筛选出应优先确保再生材料供应的重要矿产和金属资源,并设定到2030年的供应目标。在微观层面推进从城市矿山回收、分拣和资源再生,梳理短期不当废料场对策,以及中长期通过与志同道合国家协作,对电子废弃物拆解、分选后的电子废料进行循环利用。为提高再生资源产品的附加值,还将参与制定国际标准。

在钢铁领域推进高品位废钢的技术开发和设备投资、低品位废钢的分选与高品位化,以及不当废料场和出口对策,到2030年额外确保约200万吨/年的高品位化处理能力。在铝领域推进合金种类分选和杂质去除,使轧制材国内产量的约40%来自再生原料。在铜领域强化电子废料和铜废料的处理、采购及冶炼业务,使电解铜的约30%来自再生资源。在永久磁石领域,以回收满足原材料的约30%。

在建设资源再生基地方面,支持对承担收集、分拣、储存、材料分选、预处理和高质量化工作的回收处理环节进行投资。结合预算、初期投资支持、脱碳化支援机构等官民基金、面向中小企业的融资和风险资金,力争到2030年实现官民约1万亿日元投资。

利用2025年11月全面施行的资源再生业务等高级化法规定的3类大臣认证制度,在保护周边生活环境的前提下,通过免除废弃物处理法规定的许可手续等特别措施,创造高级资源再生业务。通过说明会、意见交流以及技术和财政支持,力争3年内获得至少100项认证。在再生塑料领域,推进包装容器来源材料的高质量化、材料回收和化学回收技术开发、集中基地示范、设备引进、需求激发及认证机制建设。

为抑制循环资源流向海外,将研究修订废弃物处理法等法律,并一体推进废旧铅蓄电池的适当处理和防止不当出口。明确巴塞尔法的适用范围及是否适用的判断标准,开展出口趋势分析、口岸防控以及与相关机构的协作。

绿色采购法自2024财年开始相关工作,到2030财年原则上在基本方针的所有特定采购品目中引入再生塑料利用率等循环性标准。关于2025年6月修订的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所规定认证产品等的处理方式,将在2026财年进行研究,并利用环保标志等第三方环境标签。

太阳能电池板在2030年代后半期以后,废弃量可能达到每年最高约50万吨。将在促进环境友好设计和再利用的同时,应对目前成本差异及全国性处理体系仍在建设中的问题,从大量废弃的经营者开始分阶段强化回收监管,推动建立能够以经济合理方式回收包括住宅用在内的广泛太阳能电池板的环境。

在锂离子电池对策方面,于2025年10月设立相关部委联络会议,并依据同年12月确定的综合对策方案,推进分类回收、在处理设施引入检测设备以及废弃物处理法上的制度应对。向国民和企业提出“明智选择”“妥善使用”“正确丢弃并实现资源循环”3个C,力争到2030年实现重大火灾事故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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