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和8年版水循环白皮书|第1章2026年水循环白皮书:推进流域协作与综合一体化管理

概述

根据《水循环基本法》第12条,报告政府在2025财年采取的水循环措施。专题指出,维护和恢复健康的水循环,需要着眼整个流域开展协作,并介绍流域管理框架、计划的制定与深化、流域综合水管理、指南修订及水循环顾问派遣。2025财年公布了3项计划,累计达到85项,并为7个地方公共团体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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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 根据《水循环基本法》第12条,政府向国会报告其在2025财年采取的水循环措施。
  • 为解决问题,需要不同主体跨领域共享信息、形成对问题的共同认识并分享未来愿景。
  • 2025财年公布了3项计划,截至2026年3月底累计达到85项。
  • 2025财年通过水循环顾问制度为7个地方公共团体提供支持。

概述

《水循环基本法》(2014年法律第16号)第12条规定,政府每年向国会提交水循环相关措施的报告。本篇报告政府在2025财年采取的措施。

章节标题为“第一章 推进流域协作等——流域综合一体化管理框架”。专题立足于水循环从上游向下游在平面上延伸、并连接地表水和地下水而具有立体延展性的特点,提出着眼整个流域而非仅关注问题发生地点的思路。

问题示例包括保障水量和水质、保护和涵养水源、保护与利用地下水以及保护生态系统。近年来,为应对气候变化导致日益严重且频发的水灾,以及将水循环作为区域资源加以利用的区域振兴举措也在不断扩大。

影响

流域综合水管理将流域治水、水利用与流域环境保护一体推进,旨在实现“最大限度减少水灾损失”和“最大限度发挥水的恩惠”等目标。

在鸟羽市,为支持有助于改善从森林到河流和海域的水循环、恢复海域水产资源等举措,开展了森林施业候选地的调查与研讨,并就水循环数据的测量和分析方法提供建议。

详情

《水循环基本计划》(2024年8月30日内阁会议决定)明确了“流域管理”的理念,以具体落实流域综合一体化管理。各流域设立由相关主体组成的“流域水循环协商会”,制定规定基本方针等内容的“流域水循环计划”,并依据计划推进措施。这一框架并非由一名管理者管理整个流域,而是由公共机构、专家、经营者、团体和居民等,在森林、河流、农地、城市、湖泊、沿岸地区及地下水盆地等区域开展协作。

政府自2016财年起公布全国流域水循环计划一览。2025财年公布的计划包括静冈县的《太田川流域流域水循环计划》、仙台市的《广濑川创生计划》和八王子市的《八王子市水循环计划》,后两项为现有计划的修订版。政府将推动制定和深化计划,重点面向地下水保护至关重要的地区以及致力于利用水资源促进区域振兴的地区等。

2025年6月,国土审议会相关分会与社会资本整备审议会小委员会汇总了《关于流域综合水管理的应有方式》的答复。政府将依据该答复,根据各流域的特点,逐步开展由整个流域相关方协作的举措。

《流域管理指南》汇总了设立协商会、制定计划和确保资金等实际工作步骤。该指南于2018年7月制定、2024年1月修订;结合《水循环基本计划》的变更及根据路线图开展的举措,于2026年3月进行了第二次修订。政府将宣传修订版,并为制定计划的地方公共团体等提供顾问派遣等支持。

自2020财年起,政府根据请求向地方公共团体等派遣水循环顾问,提供技术建议和提案。2025财年为7个地方公共团体提供支持。实施案例包括静冈市的水资源与地下水利用、爱知县的稻田水库、伊贺市的地下水实际情况调查、中赞广域行政事务组合的地下水影响调查和水质检测体系、小诸市高中生参与,以及松山市长期水供需计划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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