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开产业株式会社牛只个体识别号码不当标示的措施

概述

农林水产省近畿农政局确认,新开产业株式会社曾对特定牛肉标示与事实不符的个体识别号码、标示不存在的号码,或未标示号码即销售。农林水产省认定这些行为违反《牛只追溯法》,并向该公司提出行政劝告,要求检查并纠正标示、向销售对象传达信息、查明和分析原因、完善管理体制与商品管理系统、向管理人员和员工宣传相关制度等,同时要求其在公元2026年10月15日前提交所采取措施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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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 农林水产省近畿农政局确认,新开产业株式会社对特定牛肉的个体识别号码进行了不当标示。
  • 经确认的行为违反《牛只追溯法》第15条第1款。
  • 已确认存在标示与事实不符的号码、标示不存在的号码,以及未标示号码即销售的行为。
  • 该公司被要求在公元2026年10月15日前提交所采取措施的报告。

概述

公元2026年9月15日,农林水产省公布,已确认新开产业株式会社(兵库县神户市兵库区湊町二丁目3番27号)销售的特定牛肉存在个体识别号码标示方面的不当处理。相关特定牛肉是从记录在牛只个体识别台账中的牛只获得的牛肉,包括胴体、分割肉和精肉。

农林水产省近畿农政局依据《关于管理和传达牛只个体识别信息的特别措施法》,于公元2026年1月21日至8月26日期间实施了现场检查等措施。结果确认,该公司标示了不同的号码或不存在的号码,并在未标示号码的情况下销售特定牛肉。

农林水产省不仅要求纠正标示,还提出了查明和分析发生原因、采取防止再次发生的措施以及彻底遵守相关制度的行政劝告。

影响

根据劝告,新开产业株式会社被要求立即检查目前持有的特定牛肉的个体识别号码;如发现标示不当,应纠正为适当标示后再销售。对于已经以不当标示销售的特定牛肉,则必须向销售对象传达该事实及正确的个体识别号码。

该公司须将根据劝告实施的措施汇总为报告,并在公元2026年10月15日前提交给农林水产大臣。

详情

近畿农政局确认的销售行为有三类。第一,标示与事实不符的个体识别号码,并在至少公元2024年3月22日至10月28日期间向餐饮经营者等销售合计829.20kg。第二,标示作为个体识别号码但实际不存在的号码,并在至少公元2023年10月11日至公元2024年10月25日期间向餐饮经营者等销售合计87.60kg。第三,未标示个体识别号码,并在至少公元2023年10月2日至公元2024年10月29日期间向加工制造商等销售合计6,320.37kg。

农林水产省判断,这些行为违反《牛只追溯法》第15条第1款,并依据该法第18条第2款提出劝告。劝告要求,对于未进行适当标示即销售的特定牛肉,应向销售对象传达该事实及正确的个体识别号码。此外,劝告认为,标示不当的主要原因可能包括缺乏提供正确信息的意识、对相关制度认识不足,以及用于防止不当标示的管理体制和商品管理系统存在缺陷,并要求检查这些事项,彻底查明和分析原因。

作为防止再次发生的措施,相关方面被要求明确个体识别号码标示的责任归属,完善能够确实确认适当标示的管理体制和商品管理系统。此外,向全体董事和全体员工宣传牛只追溯制度并彻底遵守制度,也包括在劝告内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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