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次食品标示分会会议记录发布【8月6日召开】
概述
2026年8月6日,消费者委员会第82次食品标示分会审议了营养功能食品相关食品标示标准的部分修订草案。会议说明并交流了下限值、上限值、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及摄取注意事项的调整,委员会同意按修订草案拟定答复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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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 同意按原案通过食品标示标准的部分修订草案。
- 将调整营养功能食品的下限值、上限值、功能声称和注意事项。
- 适用营养成分共20种,包括1种脂肪酸、6种矿物质和13种维生素。
- 过渡措施期限截至2030年3月31日。
概述
消费者委员会食品标示分会就内阁总理大臣于2026年7月17日提出咨询的食品标示标准部分修订事项,在听取消费者事务厅说明、了解公众意见征集概要并参考委员意见后进行了审议。修订草案旨在依据最新科学依据和便于消费者理解的原则,调整营养功能食品制度。
影响
修订后,食品相关经营者可能需要调整产品设计、更新包装版面、修正网站信息等。委员提出了普及宣传制度和注意事项、完善标示示例及问答、开展修订后监测等意见。
详情
营养功能食品制度适用于包装的一般用途加工食品和一般用途生鲜食品,是一种自我认证制度;当每日建议摄取量所含营养成分量处于下限值和上限值范围内时,可以标示规定的功能和注意事项。下限值设为营养素等标示基准值的30%;上限值以安全性为重,参考非药品类产品每日最大剂量、NOAEL、UL、日本人的平均或最高1个百分点摄取量等设定。
功能声称将依据最新科学依据和消费者认知调查,修订以2000年版为基础、制定制度时采用的表述。将区分使用“是营养素。”和“是营养素之一。”,并将注意事项整理为共通事项、面向婴幼儿和儿童的事项,以及针对特定营养成分的事项。公众意见征集共收到23件意见、36项意见内容,其中涉及修订事项的意见有24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