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财年道路设施检查结果汇总

概述

根据2013财年《道路法》修订等规定,自2014财年起,道路管理者必须每5年对桥梁、隧道、道路附属设施等进行一次检查。《道路养护年报》汇总了截至2025财年的检查、诊断结果及处置情况,并报告第三轮检查进展、桥梁处置、地方公共团体的举措、路面下空洞调查、道路塌陷发生件数及其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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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 第三轮检查进展超过了第二轮同期水平。
  • 判定区分为Ⅲ、Ⅳ的桥梁数量有所减少。
  • 2020财年检查中诊断为判定区分Ⅲ、Ⅳ的桥梁,其处置启动率为79%。
  • 2025财年市町村管理道路发生塌陷9,844起。

概述

根据2013财年《道路法》修订等规定,自2014财年起,道路管理者必须每5年对所有桥梁、隧道、道路附属设施等进行一次检查。第一轮检查于2018财年完成,第二轮检查于2023财年完成,第三轮检查自2024财年起实施。本年度报告介绍了这项定期检查制度的进展。

年报汇总了截至2025财年的检查、诊断结果及处置情况等内容。除桥梁、隧道、道路附属设施等的检查与桥梁状况、地方公共团体的举措外,年报还刊载了路面下空洞调查以及道路塌陷的发生件数和成因。

影响

建成50年以上的桥梁数量有所增加,与此同时,判定区分Ⅲ、Ⅳ的桥梁数量正在减少。原文指出,随着修缮等处置不断推进,向预防性养护转型的工作正在稳步进展。

判定区分Ⅲ、Ⅳ的桥梁应在下次检查前(5年内)采取处置措施,但地方公共团体启动修缮等处置工作有所滞后。

详情

第三轮第二年即2025财年的检查实施率为:桥梁39%、隧道34%、道路附属设施等38%,均高于第二轮第二年。原文指出,检查时点的均衡化正在稳步推进。

判定区分Ⅲ指应尽早采取处置措施的状态,Ⅳ指应紧急采取处置措施的状态。在2020财年检查中被诊断为Ⅲ、Ⅳ的桥梁里,地方公共团体启动修缮等处置的比例仅为79%。

地方公共团体对设施进行合并、拆除、功能缩减等的研究比例,自2019财年末起逐年上升,到2025财年末达到97%。道路养护事业补助制度为开展此类工作的地方公共团体提供支持,2025财年支持了124个团体。此外,为帮助地方公共团体开展相关工作,还公布了道路设施合并、拆除指南。

国土交通省在2025财年实施的路面下空洞调查长度为2,788千米,约占总长度的12%。在发现的空洞中,所有194处被判定为发生道路塌陷可能性较高的地点均已启动修缮等工作。

2025财年道路塌陷发生件数为:中央直辖国道101起、都道府县管理道路1,282起、市町村管理道路9,844起。塌陷成因多种多样,其中道路排水设施所占比例较高。在城市地区,由占用物导致的塌陷比例高于全体道路的相应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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