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交通政策研究所于2025年7月发布的报告,调查了欧美澳15个国家在交通规划与城市规划协调方面的法律制度和先进案例,分析了有助于实现以日本紧凑型网络为目标的可持续地区建设战略的地区公共交通政策方法。
主要要点
调查背景与目的
- 日本因人口减少导致地区公共交通服务需求减少、经营恶化、人员短缺,维持公共交通变得困难
- 地方城市需要紧凑型网络化发展,以成为适应后疫情时代灵活工作方式的大城市人口迁移的承接地
- 欧洲正在积极推进以可持续城市交通计划(SUMP)为核心的地区公共交通活性化和再生措施
- 本调查旨在从北美、大洋洲、欧洲的先进案例中获得有助于日本政策制定的见解
调查对象国和内容
- 历时两年调查了欧美澳15个国家:法国、瑞士、英国、德国、澳大利亚、丹麦、芬兰、卢森堡、荷兰、瑞典、美国、意大利、比利时、加拿大、澳大利亚
- 最终报告特别聚焦5个国家:美国、意大利、比利时、加拿大、澳大利亚
- 详细调查了美国4个都市圈的案例:西雅图、波特兰、奥斯汀、达拉斯
- 详细调查了意大利3个城市的案例:博洛尼亚、佛罗伦萨、米兰
美国的特色举措
- 虽然联邦层面没有土地利用和城市规划法,但华盛顿州和俄勒冈州通过州法规定了交通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协调
- 都市圈规划机构(MPO)通过遵守州政府制定的持续且全面的城市规划流程来实现协调
- 推进在公共交通导向型城市开发(TOD)基础上加入公平性(Equity)概念的ETOD
- 开展以混合利用(Mixed Use)为代表的注重多样性的城市建设
- 西雅图在2016年至2046年的长期计划中计划投资1482亿美元用于公共交通网络建设
意大利的特色举措
- 在交通规划与城市规划协调方面拥有系统性的法律制度
- 大都市圈制定的可持续城市交通计划(PUMS)要素被反映到各市町村的交通规划和城市规划中
- 综合实施车辆进入限制、道路收费、促进自行车使用、区域内道路限速(时速30公里)等政策
- 成功实现了从私家车向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的出行方式转变
- 博洛尼亚实施了新建有轨电车线路、促进自行车使用、中心市区汽车进入限制等措施
对日本的启示
- 调查对象国大多通过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制度实现交通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协调
- 在此基础上实施轻轨、有轨电车新建、多式联运推进等地区公共交通政策
- 在日本,地区公共交通计划与立地适正化计划的协调很重要,但许多地方政府的协调还不充分
- 重要的是在规划制定过程中的协调和规划内容的协调两方面都要推进
- 有必要推进在地区内最大限度有效利用交通的城市建设
文章通过欧美澳先进案例调查,明确了通过交通规划与城市规划协调实现可持续地区建设战略的具体措施和法律制度框架,为日本地区公共交通政策的制定提供了基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