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和8年度物流效率促进项目第二轮申请启动
概述
2026年11月2日,国土交通省启动“物流效率促进项目”(补助项目)第二轮申请,旨在通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降低流通业务的人力投入,构建可持续的物流体系。对于依据修订后的《物流效率化法》新设的货运汽车接力运输实施计划开展的项目,补助范围新增计划编制费用,以及获认定项目首年度的运营费用。申请须于2026年11月19日17时前送达,补助对象项目的认定预计在12月下旬进行。
要点
- 第二轮申请于2026年11月2日启动,申请截止时间为11月19日17时,须在此之前送达。
- 预算金额为24.7百万円。
- 计划编制项目的补助总额上限为500万日元。
- 各类促进及运营项目的补助总额上限为1000万日元。
概述
本项目旨在通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降低流通业务的人力投入,构建可持续的物流体系。
第二轮申请将依据修订后的《物流效率化法》新设的“货运汽车接力运输实施计划”开展的货运汽车接力运输项目,其计划编制费用和获认定项目首年度的运营费用新增为补助对象。
详情
补助对象包括依据《物流效率化法》开展的综合效率化计划调查与编制,以及获认定后的实施项目(运输方式转换、干线运输集约化、最后一公里配送效率化、接力运输);也包括货运汽车接力运输实施计划的调查与编制,以及获认定后的实施项目。补助对象项目的实施主体为由货主、物流经营者等物流相关方组成的协议会。
综合效率化计划及接力运输实施计划的编制项目,定额补助上限为200万日元,另加最高二分之一、上限300万日元的补助,总额上限为500万日元。其他促进及运营项目,最高二分之一、上限500万日元的补助,加上最高三分之二、上限500万日元的补助,总额上限为1000万日元。后者的追加额度用于省人化、自动化设备的引进计划或使用相关设备开展的运营,但接力运输实施计划编制项目和货运汽车接力运输项目不在对象范围内。
申请表等材料须提交至管辖项目计划主要实施地区的地方运输局等机构。补助金发放要纲、实施细则和申请指南已发布在项目网站上。认定(补助决定)预计在12月下旬进行。
计划编制项目的补助对象期间为自补助决定日起至2027年2月底。认定后实施的项目,其补助对象期间为自计划认定日或补助决定日中较晚之日起至同月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