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家畜传染病预防法》第51条第6款公布店铺名称等信息

概述

动物检疫所依据《家畜传染病预防法》实施现场检查,确认 LE CHIEN MART - KOGA 储存、陈列并销售了禁止进口物品等,且所有相关物品均已销毁。农林水产省公布了店铺名称和地址、销毁物品及数量、经营期间等信息。违规者可能被判处拘禁刑或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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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 动物检疫所通过现场检查,确认该店储存、陈列并销售了禁止进口物品等,且所有相关物品均已销毁。
  • 农林水产省公布了店铺名称和地址、销毁物品及数量、经营期间等信息。
  • 违反进口禁令或销售等禁令,可能被判处拘禁刑或罚款。

概述

农林水产省依据《家畜传染病预防法》,公布了销毁禁止进口物品等的店铺名称、地址及销毁物品等信息。公布这些信息旨在预防家畜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和蔓延,向公众、农场及交易方广泛发出警示。

详情

动物检疫所于令和8年9月29日依据《家畜传染病预防法》第51条第2款检查了该店,确认其储存、陈列并销售了禁止进口物品等。相关物品包括越南产鸡肉制品、印度尼西亚产牛肉和鸡肉香肠等,所有物品均已销毁。

公布的店铺为 LE CHIEN MART - KOGA(利尚玛特古河),地址为茨城县古河市下大野2827-1。公布内容还包括相关销毁物品的销售,以及为销售而进行加工、使用、烹饪、储存和陈列的期间。

违反该法第36条第1款(进口禁令)或第44条之2(销售等禁令),可能被处以3年以下拘禁刑或300万日元以下罚款;法人可能被处以5000万日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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