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生劳动省相关主要制度调整(2026年10月)
概述
本文介绍将于2026年10月实施的厚生劳动省相关主要制度调整,涉及就业与劳动、福利、养老金等领域。内容包括企业防治骚扰的义务化、同工同酬指南等修订、地区最低工资调整、生活扶助标准复核、扩大雇员保险适用范围所配套的措施,以及育儿期间免缴国民年金保险费制度,并说明各项措施的适用对象。
要点
- 所有经营者均须采取措施防止顾客骚扰等行为。
- 各地区最低工资自10月1日起陆续调整,全国加权平均为1,177日元。
- 生活扶助标准的特别加算自2026年10月起实施,为期1年,月额2,500日元。
- 面向抚养未满1岁子女的国民年金第1号被保险人的免缴保险费制度将开始实施。
概述
厚生劳动省介绍了将于2026年10月实施的相关制度调整中,尤其会影响国民生活的事项,包括就业与劳动、福利、养老金领域的调整。
就业与劳动领域的措施包括对经营者引入防治骚扰的义务、增加同工同酬相关说明和劳动条件明示事项,以及调整各都道府县的最低工资。
养老金领域的措施包括配合扩大雇员保险适用范围调整保险费负担、废除工资门槛、为减薪特别许可对象提供自愿加入措施,以及育儿期间免缴国民年金保险费。
影响
设立保险费调整制度,旨在缓解新纳入雇员保险适用范围的较小规模经营单位中,短时间劳动者因参保而导致的实得收入减少。
育儿期间免缴制度所免缴的期间按已缴纳保险费处理,并计入未来养老金金额。
详情
所有经营者均须采取雇佣管理措施,以防止顾客骚扰以及针对求职者等的性骚扰。
同工同酬指南等将增加关于奖金、退休金、无事故津贴、家庭津贴、住房津贴、福利设施、病假停职、夏季和冬季休假、奖励的说明。招聘时和派遣时,必须明示劳动者可以要求说明待遇差异的内容、理由等。适用对象包括短时间及定期雇用劳动者及其经营者、派遣劳动者、派遣方经营者和用工方。
各地区最低工资自10月1日起按都道府县陆续调整,所有都道府县的时薪均上调54至65日元。适用对象为所有劳动者和雇主。
生活扶助标准作为自2023年度起采取的临时特别措施,自2026年10月起实施1年,将每户每人月额1,500日元的特别加算上调1,000日元,调整为月额2,500日元。加算后仍低于此前标准金额的家庭,将获保障至此前金额。适用对象为公共援助领取者。
针对因2025年年金制度修订扩大雇员保险适用范围而新纳入适用范围的较小规模经营单位及其短时间劳动者,将设立可减轻个人保险费负担的制度。
在最低工资达到1,016日元以上的地区,每周工作20小时即可满足雇员保险适用工资门槛,即月额8.8万日元(按年额折算约106万日元)。鉴于全国最低工资均已达到1,016日元以上,将废除工资门槛。
属于《最低工资法》减薪特别许可对象的短时间劳动者,工资低于月额8.8万日元时,不纳入雇员保险被保险人范围。但可根据本人意愿自愿加入,无需经营者同意。
国民年金第1号被保险人中,年满20岁且未满60岁、与未满1岁子女住址相同的亲生父母或养父母,在抚养子女期间可免缴国民年金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