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灾害时灾害核定的提速措施及上限
概述
根据2026年10月9日关于指定重大灾害(本激)的预先公布,决定适用公共土木设施灾害核定提效规则,并确定各目标区域的书面核定上限及现场决定金额的提高标准。通过提高书面核定上限、简化设计文件、调整单处工程的处理方式以及采用早期确认型核定等措施,加快核定进程。预计这将加快受灾地方政府办理灾害恢复项目相关行政手续。
要点
- 适用《大规模灾害时灾害核定提效(简化)及预设规则》,并确定各目标区域的上限等。
- 从书面核定、现场决定、设计文件、单处工程及早期确认型核定等方面推进提效。
- 水管理与国土保全局管辖设施的现场决定上限为不足7亿日元。早期确认型核定设有按地方政府类别划分的受灾地点数量要求。
概述
2026年10月9日,关于将“由2026年梅雨锋豪雨至第25号台风期间一系列气象现象造成的灾害(暂称)”指定为重大灾害(本激)的消息预先公布。对此,决定对地方公共团体实施的道路、河川等公共土木设施灾害核定适用既定规则,大幅缩短所需时间等,并确定上限等。
影响
预计该措施将加快受灾地方政府办理灾害恢复项目灾害核定相关行政手续。
详情
书面核定上限将从通常的低于1,000万日元按地区提高。在水管理与国土保全局管辖设施方面,栃木县不超过2,900万日元,群马县不超过5,000万日元,千叶县不超过3,000万日元、不超过8,000万日元、不超过6,000万日元,新潟县不超过3,000万日元、不超过4,000万日元,富山县不超过4,000万日元、不超过8,000万日元,石川县不超过4,000万日元,福井县不超过2,100万日元,德岛县不超过2,000万日元、不超过3,000万日元,熊本县不超过1,200万日元,千叶市不超过1亿400万日元、不超过7,000万日元,名古屋市不超过5,000万日元。都市局管辖的公园方面,千叶县不超过4,000万日元,千叶市不超过1,100万日元。若个别灾害的上限已上调,则继续沿用已调整的标准。
水管理与国土保全局管辖设施的现场决定上限,将从通常的低于4亿日元提高至低于7亿日元。
利用现有地图、航空照片等,减少现场测量和绘制设计图纸的工作。根据工期和发包单位,将受灾地点合并或拆分,并可在核定时决定哪些范围视为单处工程。水管理与国土保全局管辖设施中,指定城市以外的市受灾地点超过60处、町超过30处、村超过20处时,可实施早期确认型核定。核定官员等在研究恢复方式等之前确认现场状况并提供技术建议,以加快核定申请及恢复工程开工。适用设施包括河川、海岸(不包括港湾相关设施)、防砂设施、地滑防止设施、陡坡地崩塌防止设施、道路、桥梁、自来水、下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