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决定修订两项相关政令

概述

随着旨在推动接力运输的修订法施行,内阁决定修订两项相关政令。部分涉及货运汽车接力运输实施计划认定等事项的国土交通大臣权限,将委托给地方运输局长;《中小企业基础设施整备机构法施行令》则作出相应调整,以应对条款编号变化。政令于令和8年10月21日公布,并于同年11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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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 内阁决定修订两项相关政令。
  • 修订法旨在推动接力运输。
  • 部分涉及接力运输计划认定等事项的权限将委托给地方运输局长。
  • 政令于令和8年10月21日公布,并于令和8年11月1日施行。

概述

为配合《物资流通效率化法部分修订法》(令和8年法律第21号)施行,内阁决定制定本政令,以完善必要规定。该修订法于5月20日公布,旨在推动接力运输,即由多名驾驶员分担一段长途运输。

影响

修订法旨在推动接力运输,以减轻卡车驾驶员负担并维持物流。

详情

《物资流通效率化法施行令》将货运汽车接力运输实施计划认定等事项的部分国土交通大臣权限,委托给管辖该货运汽车接力运输业务实施区域的地方运输局长。

《独立行政法人中小企业基础设施整备机构法施行令》将完善必要规定,以应对修订法施行所伴随的条款编号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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