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本地震公营住宅建设补助提高

概述

日本政府公告,将熊本县八代市、宇城市和冰川町列为因令和8年熊本地震遭受一定程度以上住宅损毁的地区,适用受灾者公营住宅建设等项目的中央补助比例上调特别措施。补助比例从一般灾害的三分之二提高至四分之三。今后,随着调查推进,如确认其他市町村符合条件,计划随时追加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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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 公告对象为熊本县八代市、宇城市和冰川町共3个市町。
  • 受灾者公营住宅建设等项目的中央补助比例从一般灾害的三分之二提高至四分之三。
  • 计划根据灾情调查进展,随时追加公告符合条件的市町村。

概述

令和8年熊本地震造成的灾害于令和8年8月7日被指定为特大灾害,名称为“令和八年熊本地震造成的灾害”。

日本国土交通省于令和8年9月29日依据《特大灾害特别财政援助法》,公告将熊本县内3个市町列为特别措施适用市町村,这些地区的住宅损毁达到一定程度以上。

影响

对于在公告地区居住且失去住房的人,若建设等项目属于受灾者公营住宅,建设等费用的中央补助比例将从三分之二提高至四分之三。

详情

公告的适用市町村为熊本县八代市、宇城市和冰川町。对于本次尚未公告的市町村,如随着灾情调查推进确认符合条件,计划随时追加公告。

适用上调措施的地区,是毁损住宅达到100户以上,或毁损住宅数量达到市町村住宅总户数的十分之一以上的市町村区域。

该制度依据《特大灾害特别财政援助法》第22条第1款及该法施行令第41条。本次灾害涉及的《受灾市区重建特别措施法》第21条规定的入住资格特别措施,原文提供了相关参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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