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修订后的区域交通法完善相关法规和指南——消除“交通空白”是增长投资
概述
2026年6月10日公布的《部分修订区域公共交通活性化及再生相关法律的法律》将于2026年10月16日施行。为迎接法律施行,将通过充分利用区域运输资源、推动共享化与协作化等方式,消除“交通空白”,实现可持续的区域公共交通,并修订相关法规、完善相关指南。对象包括《区域公共交通活性化及再生相关法律施行细则》《关于促进区域公共交通活性化及再生的基本方针》《道路运输法施行细则》以及《关于推进利用出行数据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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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 修订后的区域交通法将于2026年10月16日施行。
- 为迎接法律施行,将修订相关法规并完善相关指南。
- 完善对象包括3项相关法规和基本方针,以及1项指南。
概述
为充分利用区域运输资源并推动共享化、协作化等,将围绕修订法律的施行修订相关法规并完善相关指南。
这些制度建设旨在消除“交通空白”等问题,实现可持续的区域公共交通。
影响
通过充分利用区域运输资源、推动共享化与协作化等,消除“交通空白”等问题,实现可持续的区域公共交通。
详情
完善对象包括:①《区域公共交通活性化及再生相关法律施行细则》;②《关于促进区域公共交通活性化及再生的基本方针》;③《道路运输法施行细则》;④《关于推进利用出行数据的指南》。详情可在附件中确认。
①、②、③将于2026年9月18日公布,并于2026年10月16日施行。④将于2026年9月18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