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法人等取得农地的调查结果
概述
日本农林水产省通过市町村农业委员会,对外国法人等在2025年取得的农地进行了调查并汇总结果。取得面积为222.03公顷,2017年至2025年的累计面积为731.17公顷。国内居住外国人,以及由国内居住外国人担任主要股东等或理事等的法人所取得的面积占大多数。《农地法》将高效利用所取得的全部农地等规定为许可条件,因此不得以投资为目的取得农地。日本农林水产省表示,将通过适当实施《农地法》确保农地得到适当利用。
要点
- 2025年外国法人等取得的农地面积为222.03公顷。
- 2017年至2025年的累计取得面积为731.17公顷。
- 2025年的取得面积大部分与国内居住外国人有关。
- 日本农林水产省通过市町村农业委员会开展了调查。
概述
日本农林水产省调查了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由外国法人、居住在海外的外国人、由上述人员担任主要股东等或理事等的法人、国内居住外国人,以及由国内居住外国人担任主要股东等或理事等的法人取得的农地。
农地取得面积虽因年份而有所增减,但2025年的总面积为222.03公顷,2017年至2025年的累计面积为731.17公顷。按类别划分,国内居住外国人及其关联法人的取得面积占大部分。
影响
日本农林水产省表示,将通过适当实施《农地法》确保农地得到适当利用。
详情
1.调查方法:根据《农地法》规定的许可证等,通过市町村农业委员会开展调查。调查对象分为四类:外国法人是依据日本以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设立的法人;居住在海外的外国人是居住在日本以外且国籍等也不是日本的人员;国内居住外国人是居住在日本且国籍等不是日本的人员。主要股东等是拥有5/100以上表决权或出资的人员,理事等是根据法人形态确定的管理人员等。
2.调查结果概况:按类别列示了2025年取得面积和累计取得面积。(1)外国法人或居住在海外的外国人为0.03公顷、0.13公顷;(2)由上述人员担任主要股东等或理事等的法人为1.03公顷、73.44公顷;(3)国内居住外国人为95.74公顷、394.46公顷;(4)由国内居住外国人担任主要股东等或理事等的法人为125.23公顷、263.14公顷。(3)和(4)的累计数据自2022年起计算。
3.调查结果详情:2025年的确认案例中,外国法人为0家、0公顷;居住在海外的外国人为1人、0.03公顷;关联法人为3家、1.03公顷;国内居住外国人为369人、95.74公顷;国内居住外国人的关联法人为36家、125.23公顷。按国内居住外国人的国籍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为115人、32.37公顷,越南为21人、11.75公顷,大韩民国为32人、10.93公顷。
《农地法》规定,高效利用所取得的全部农地等是许可条件,因此不得以投资为目的取得农地。调查结果列出了按市町村和国籍划分的明细、取得案例、通过继承取得的情况,以及已转让给第三方的累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