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修订《放贷业法施行规则》的内阁府令并公布征求意见结果
概述
日本金融厅公布并施行了修订《放贷业法施行规则》部分内容的内阁府令,并公布了对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的结果。征求意见共收到7条评论。此次修订配合《户籍法施行规则》的修订,规定在不具有日本国籍者的放贷业务管理主任登记簿中登记包括特定地区在内的国籍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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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 修订后的内阁府令于令和8年8月31日公布并施行。
- 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7条评论。
- 此次修订规定,在不具有日本国籍者的登记簿中登记包括特定地区在内的国籍等信息。
- 修订草案的意见征集于令和8年7月10日至令和8年8月10日进行。
概述
日本金融厅公布了《修订〈放贷业法施行规则〉部分内容的内阁府令(草案)》并征求意见,将收到的评论概要及日本金融厅的看法列于附件1。
此次修订配合《户籍法施行规则》部分修订省令(令和7年法务省令第9号)于令和7年5月26日施行而进行。该省令完善了相关规定:对于以特定地区法律为本国法者的申报,将该地区记载于申报书及户籍中。
影响
与本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评论将作为日本金融厅今后开展金融行政工作的参考。
详情
修订规定,对于不具有日本国籍者,在放贷业务管理主任登记簿中登记包括该地区在内的国籍等信息。具体内容载于附件2《修订〈放贷业法施行规则〉部分内容的内阁府令》。
本事项涉及的内阁府令于令和8年8月31日公布并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