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厅组织重组
概述
金融厅为应对重要政策、金融领域数字技术发展以及金融机构监测水平提升等新课题,将实施组织重组。重组将于政令施行之际,即8月7日实施。综合政策局和监管局将重组为“银行与证券监管局”和“资产管理与保险监管局”,并设置负责官房部门的“次长”及新设课室。8月6日以前由综合政策局、规划市场局及监管局制作的文件,以及提交给这三个局的申请书及其他文件,即使标有旧组织名称等,仍视为有效;提交对象按照附件2的新旧对照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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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 金融厅将于令和8年8月7日实施组织重组。
- 综合政策局和监管局将重组为两个监管局。
- 新设“次长”及五个课室。
- 三个局制作的文件,以及提交给三个局的申请书及其他文件,即使标有旧组织名称等,仍视为有效。
概述
金融厅除负责金融机构监管以及金融相关制度的规划与制定外,还应对“资产管理立国”事业的发展、金融领域数字技术的发展以及金融机构监测水平的提升等事项。为建立能够细致应对这些金融行政新课题的环境,将实施组织重组。
本次重组依据部分修改《金融厅组织令》的政令等文件实施。
影响
8月6日以前由综合政策局、规划市场局及监管局制作的文件,即使标有旧组织名称等,仍视为有效。此外,提交给这三个局的申请书及其他文件,即使在8月7日以后标有旧组织名称等,也视为有效。
详情
综合政策局和监管局将重组为“银行与证券监管局”和“资产管理与保险监管局”。总括审议官将更名为“监管总括审议官”,并与两个监管局协作开展工作。新设负责官房部门的“次长”,负责全厅金融行政的规划与综合协调职能。
新设国际课、信用课、邮政金融课、资金结算课以及加密资产与稳定币课。
组织重组前是指8月6日以前。在该时期依据综合政策局、规划市场局及监管局制作的文件提交申请书及其他文件时,应按照附件2“组织重组前后的新旧对照表”,向组织重组后的部门提交。证券交易等监督委员会、注册会计师与审计审查会以及财务局的组织和所管事务不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