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物流效率法开展调查并公布结果:卡车司机单次运输平均受约束时间
概述
依据物流效率法,对货主、物流经营者等的措施实施情况,以及卡车司机单次运输的平均受约束时间进行了调查并公布结果。2025年度调查显示,货主为提高装载效率而采取的措施有所推进;另一方面,物流经营者(卡车经营者、仓储经营者)在需要与相关方协作或进行设备投资的措施方面,实施率呈较低趋势。平均受约束时间为10小时13分钟,等待装卸货等时间为2小时2分钟,较2024年度分别减少1小时33分钟和1小时16分钟。
要点
- 依据物流效率法,对货主、物流经营者等的措施实施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公布结果。
- 货主方面,为进行合并装载、确保回程货物等而确保时间的实施率为85%,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为83%。
- 卡车司机单次运输的平均受约束时间为10小时13分钟。
- 平均受约束时间的减少,主要受到等待装卸货等时间减少的影响。
概述
物流效率法规定,为促进卡车司机运输、装卸货等环节的效率化,在认定有必要时,应对有关货主、物流经营者努力义务的措施示例之判断标准进行调查并公布。本次公布依据该规定,整理了货主、物流经营者提高装载效率、缩短等待装卸货等时间以及确保措施有效实施的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经营者可单独实施的措施,与需要相关方协作或设备投资的措施之间,实施情况存在差异。此外,还掌握了卡车司机运输实际情况中用于驾驶、等待装货、装卸货、附带作业、检查与点名以及休息的时间。
影响
通过公布调查结果,既可促进货主、物流经营者采取措施,也可作为今后指导、建议等工作的参考。
详情
2025年度的调查期间为:卡车经营者自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24日,卡车经营者以外的对象自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31日。调查对象包括货主、连锁经营经营者、卡车经营者和仓储经营者;通过寄送通知明信片及相关行业团体发出通知请求协作,并通过网络问卷汇总回答。
在货主、连锁经营经营者和仓储经营者中,大多数经营者实施了超过半数的措施。货主方面,为进行合并装载、确保回程货物等而确保时间的比例为85%,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为83%,显示出旨在提高装载效率等措施有所推进。
在物流经营者中,卡车经营者和仓储经营者单独即可采取的项目实施率呈较高趋势;另一方面,需要与相关方协作或伴随设备投资的措施,实施率仍处于较低水平。受访经营者表示,通过引入预约系统、共享装货时间以及提前准备单据,等待货物时间已趋于零,司机时间的利用也有所改善。另一方面,据称货主方面在改善人工装货、人工卸货以及托盘防护不足等问题上进展不大,部分现场还会出现等待货物时间超过5小时。
卡车司机单次运输平均受约束时间的调查,以普通货物机动车运输业务中实际开展运输的经营者为对象,于2025年11月25日至12月24日实施。调查了2025年4月至8月通常时期代表性一天的运输情况,包括驾驶时间、等待货物时间、装卸货时间、附带作业时间、检查与点名时间以及休息时间。2025年度与2024年度相比,驾驶时间基本持平,但平均受约束时间减少1小时33分钟,等待装卸货等时间减少1小时16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