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厅公布银行代理业务等监管指引修订草案
概述
金融厅公布了监管指引修订草案,旨在明确银行等通过API等方式与其他经营者合作提供服务时,为防止用户误认而应采取的措施,以及合作方的行为是否构成银行代理业务(居间)。公众意见征集截至2026年8月31日18时,计划在征集结束并完成必要程序后实施。
本摘要由AI自动生成。内容准确性请参考原始文章。
要点
- 明确API合作服务的误认防止措施及其是否属于银行代理业务。
- 提出涉及5类监管指引的修订草案。
- 意见征集截至2026年8月31日18时。
- 计划在公众意见征集结束并完成相关程序后实施。
概述
金融厅公布了面向银行等利用API等方式与其他经营者合作提供服务的监管指引修订草案。修订重点是整理为防止用户误认服务提供主体或内容所需的措施,以及合作经营者的行为是否属于银行代理业务中的居间。
主要数据
- 意见征集截止时间
- 2026年8月31日(星期一)18时00分(须于截止时间前送达)
影响
对银行等及合作经营者而言,修订草案将确认利用API等方式提供服务时面向用户的误认防止措施,以及其他经营者的行为是否属于银行代理业务(居间)。金融厅正在推进监管指引修订,以明确上述事项。
详情
修订对象包括主要银行等、中小及地区金融机构、系统金融机构、渔业合作组织系统信用业务以及面向金融服务居间经营者的各项监管指引,具体内容列于附件1至附件5的新旧对照表中。提交意见时须附上姓名、职业、联系方式及理由,并通过邮寄或互联网提交,不接受电话提交。姓名可能在信息公开请求时与意见内容一并公开,但可在开头注明希望匿名。个人信息等将根据需要予以隐去,不进行个别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