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碳减排努力中取得重要进展,新加坡与泰国签署了碳信用合作实施协议。该协议根据《巴黎协定》第6条,为碳缓解项目产生的碳信用转让建立了具体框架,为国际气候行动中的双边合作提供了新模式。在新加坡的国际碳信用(ICC)框架下,企业可以用调整后的碳信用抵消最多5%的应税排放量。
新加坡的碳税正在逐步提高,从2024年的每吨二氧化碳当量排放25新元(约2,875日元)提高到2026-2027年的45新元,到2030年达到50-80新元。这一税制调整加强了企业脱碳的经济激励,预计将扩大国际碳信用市场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新加坡建立了将5%收益分配给泰国气候适应措施(可持续森林管理、洪水韧性等)的机制。此外,认证碳信用的2%在发行时被注销,以确保对全球净减排的贡献。这实现了实质性的全球碳减排,而非简单的排放转移。
通过此协议,新加坡继巴布亚新几内亚、加纳、不丹、秘鲁、智利、卢旺达和巴拉圭之后,签署了第八个实施协议,标志着东盟内首个此类协议。随着与越南的实施协议谈判基本完成,新加坡正在确立其作为国际碳市场枢纽的地位。
该协议为东盟内的气候合作树立了先例,可能为日本企业通过新加坡采购碳信用以及参与东南亚脱碳项目创造机会。随着国际碳市场扩大和制度框架发展,这为企业脱碳战略提供了值得关注的新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