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首批地区生活圈建设主体认定申请
概述
国土交通省启动首批认定申请,旨在支持民间地区经营主体有计划、具体地维护生活服务并解决地区问题,推动地区生活圈建设。该制度于令和8年7月30日设立,由国土政策局局长认定有意愿和计划在中长期持续参与地区生活圈建设的主体。申请期为令和8年10月9日至11月13日,须于11月13日前送达。认定预计于令和8年12月中旬进行,申请前须咨询国土政策局。预计本年度内还将设置后续申请受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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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 国土交通省启动“民间地区经营主体”认定制度的首批申请受理。
- 受理期为令和8年10月9日至11月13日,须于11月13日前送达。
- 申请前须咨询国土政策局。
概述
在人口减少、少子老龄化导致地区生活服务供给功能下降或丧失令人担忧的背景下,建设能够持续提供日常生活所需服务的“地区生活圈”被认为十分重要。在这一建设过程中,利用人才、信息、经验等连接地区内外的主体,开展地区整体管理和问题解决的“民间地区经营主体”被视为关键参与者,国土交通省一直在支持其相关工作。
该制度于令和8年7月30日设立,由国土政策局局长认定有意愿和计划在中长期参与地区生活圈建设的民间主体。
影响
认定有望提升主体在地区内的信誉和信任度。国土政策局将提供一站式介绍相关支持措施并给予建议的服务,进一步支持民间地区经营主体开展工作。
详情
首批申请受理开始前,已受理事前咨询。申请详情载于认定要纲及申请表格,并已告知申请者提前咨询国土政策局。
申请材料须于令和8年11月13日前送达。认定预计于令和8年12月中旬进行。预计本年度内还将设置申请受理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