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认定与Demae-can签约谈判者员工接触的海外居住者不存在内幕交易违法事实

概述

金融厅就海外居住者从与Demae-can株式会社进行签约谈判者的员工处获悉信息后进行内幕交易一事,在违反《金融商品交易法》的审判案件中作出决定,认定无法确认该法第178条第1款第16项所列事实。经由3名审判官进行审理程序后,金融厅依据认定不存在违法事实的决定案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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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 金融厅决定,不认定相关内幕交易构成该法第178条第1款第16项所列事实。
  • 本案为令和6年度(判)第27号违反《金融商品交易法》审判案件。
  • 审判程序由3名审判官进行。

概述

对象是从与Demae-can株式会社进行签约谈判者的员工处获悉信息后进行内幕交易的海外居住者。金融厅收到证券交易等监视委员会依据检查结果提出的缴纳附加金命令建议后,启动了审判程序。

详情

金融厅于令和7年1月24日决定启动审判程序,之后由3名审判官进行审理。审判官依据《金融商品交易法》第185条之6提出决定案,金融厅决定认定不存在违法事实。主文指出,无法认定被审人存在该法第178条第1款第16项所列事实。

理由载于决定摘要。咨询窗口为金融厅文书课审判程序室,工作日电话受理时间为10:00至17:00。关于一般金融行政等问题,可向金融服务使用者咨询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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