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2025年《保险业法》修订涉及的监管指引修订案公众意见结果
概述
金融厅就2025年《保险业法》修订涉及的《少额短期保险公司监管指引》部分修订案,于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4月19日征集意见,共收到8个相关个人和团体提出的18条意见。意见概要及金融厅的基本看法见附件1,修订内容见附件2。修订后的监管指引自2028年3月1日(2028年《保险业法》修订相关内阁府令的施行日)起适用。
本摘要由AI自动生成。内容准确性请参考原始文章。
要点
- 公布了关于《少额短期保险公司监管指引》部分修订案的公众意见结果等。
- 共收到8个相关个人和团体提出的18条意见。
- 修订后的监管指引自2028年3月1日起适用。
概述
金融厅公布了2025年《保险业法》修订涉及的《少额短期保险公司监管指引》部分修订案,并广泛征集意见。意见征集于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4月19日进行。
本次修订参考了2024年6月25日公布的《有关非寿险业务结构性问题与竞争方式的专家会议》报告,以及同年12月25日公布的金融审议会《有关非寿险业务等制度的工作组》报告中的建议。
影响
修订后的监管指引自2028年3月1日(2025年《保险业法》修订相关内阁府令的施行日)起适用。
详情
修订的目的是为确保多家公司代理机构进行适当的比较推荐销售,对《保险公司综合监管指引(另册)(少额短期保险公司监管指引)》作出必要修订。修订内容载于附件2《少额短期保险公司监管指引正文》的部分修订(新旧对照表)。
所收到意见的概要及金融厅对此的基本看法刊载于附件1。关于相关公众意见结果等,还介绍了2025年《保险业法》修订涉及的内阁府令案,以及关于《保险公司综合监管指引》等部分修订案的公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