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日美联合委员会协议

概述

日本防卫省公布,日美联合委员会就联合训练“东方之盾26”所涉及设施和区域的有限使用或共同使用达成了7项协议。对象包括北海道、千叶县、神奈川县、埼玉县・东京都及广岛县的自卫队设施等,涉及土地、水域、建筑物、码头、铺装地面、停车场等。7项协议的批准日期均为令和8年8月18日,有限使用还包括训练展开和撤收所需的额外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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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 日美联合委员会就设施和区域的有限使用或共同使用达成了7项协议。
  • 协议对象包括从FAC1066东千岁驻屯地到FAC4084广弹药库的设施。
  • 各事项均涉及为联合训练“东方之盾26”而进行的使用。
  • 基本使用期限按事项分别确定在令和8年9月2日至同月30日之间,有限使用还包括训练展开和撤收所需的额外期限。

概述

日本防卫省于令和8年8月25日公布了包括FAC1066东千岁驻屯地追加财产的有限使用在内的共7项协议。对象所在地为北海道、千叶县、神奈川县、埼玉县・东京都及广岛县。

使用形式分为依据《日美地位协定》第2条第4款(b)的有限使用,以及依据同款(a)的共同使用。

影响

根据协议,联合训练所需的部分自卫队设施等获准按各事项确定的期限进行有限使用或共同使用。

详情

有限使用对象包括东千岁、钏路、别海矢臼别、丘珠、习志野和朝霞。土地和建筑物依次为:东千岁约280,000平方米、5栋约1,900平方米;钏路港约80,000平方米;苫小牧西港约31,000平方米;别海1栋约50平方米;丘珠约98,000平方米、6栋约1,800平方米。

习志野演习场的土地约1,200,000平方米、建筑物2栋约560平方米,驻屯地的土地约42,000平方米、建筑物12栋约11,000平方米。朝霞的土地约1,900平方米、建筑物8栋约12,000平方米。

共同使用对象包括横滨北码头(土地约7,200平方米、水域约36,000平方米、码头)、川上弹药库(土地约27,000平方米)和广弹药库(土地约26,000平方米、铺装地面、停车场等)。使用期限依次为9月11日至16日、9月2日至11日。各项有限使用期限为:东千岁和钏路9月2日至16日,别海和丘珠9月7日至30日,习志野9月11日至15日,朝霞9月8日至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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