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可持续发展修法于7月31日施行
概述
日本政府于2026年7月28日就旨在推动企业经营活动持续发展的《产业竞争力强化法》等修订法,内阁决定了将施行日期定为2026年7月31日的政令,以及配套完善相关政令的政令。修订法将一体化支持通过国内投资提高业务附加值、开拓海外需求、稳定确保原材料、完善产业用地,以及维持有助于确保经营主体的生活基础。关于完善相关政令的政令将修订《产业竞争力强化法施行令》《贸易保险法施行令》和《关于特别会计的法律施行令》。修订法于2026年6月5日公布,施行日期是在公布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范围内确定的。
要点
- 修订法的施行日期确定为2026年7月31日。
- 通过1项完善相关政令的政令,将修订3项现行施行令。
- 一体化支持国内投资和强化供应链韧性的制度开始运行。
概述
2026年7月28日,内阁决定了确定修订法施行日期的政令,以及关于完善因施行修订法而涉及的相关政令的政令。相关修订法是在第221届特别国会通过的。
背景包括国际经济形势变化、资源价格波动等导致物价持续上涨、人口减少以及少子老龄化。基于这些经济社会形势变化,修订的目的被确定为进一步强化日本的产业竞争力。
为推动企业经营活动持续发展,修订法将投资、需求开拓、原材料确保、产业布局和生活基础定位为一体化支持对象,而非分别支持。
主要数据
- 修订法施行日期
- 2026年7月31日
- 修订法公布日期
- 2026年6月5日
- 施行日期确定条件
- 自公布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范围内
影响
对企业而言,借助国内投资提高业务附加值的支持框架,将随着修订法施行进入制度运行阶段。
通过同时推进海外需求开拓和原材料稳定确保,强化支撑企业活动的供应链韧性的方向将更加明确。同时处理企业增长机会和原材料采购稳定性,是该制度在实际操作上的意义。
在地区和政策运行层面,通过不仅将产业用地完善,还将有助于确保经营主体的生活基础维持纳入支持对象,体现了将企业布局与地区经营环境一体化完善的理念。
详情
施行日期政令依据修订法附则第1条正文的规定,确定修订法自2026年7月31日起施行。修订法于2026年6月5日公布,并采用在自公布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范围内由政令指定施行日期的机制。
关于完善相关政令的政令因修订法施行而对《产业竞争力强化法施行令》进行部分修订,并完善条款编号修订等形式性规定。
《贸易保险法施行令》将修订为规定向国库缴纳和偿还国债所需的程序。其定位是通过政令具体落实因修订法而产生的财务处理。
《关于特别会计的法律施行令》将在该法规定的“国债”中,增加依据修订后的《贸易保险法》发行的国债。由此,能够在特别会计规定层面处理与修订后贸易保险制度相关的国债。
包含修订3项施行令的关于完善相关政令的政令和施行日期政令,计划于2026年7月31日公布并施行,相关资料还列出了纲要、政令案及理由、新旧对照条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