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价值基础偿付能力监管的制度概要与审议历程
概述
日本金融厅以保护投保人、提升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以及向消费者和市场相关方等提供信息为目的,按照“三大支柱”建立经济价值基础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第一支柱涉及共同标准与监管干预,第二支柱涉及风险管理水平提升,第三支柱涉及信息披露。制度设计通过专家会议、与保险公司等开展对话、国内现场测试和公众意见征集逐步推进,并对法律法规、公告、问答和指引等进行了整理。
要点
- 该制度以保护投保人和提升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为核心进行设计。
- 该制度由偿付能力监管、内部管理与监管层面验证、信息披露三大支柱构成。
- 法律法规等的完善通过审议会议、对话、现场测试和意见征集逐步推进。
- 第一支柱通过标准模型、验证、健全性标准和监管措施具体落实,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分别对应风险管理水平提升与信息披露。
概述
经济价值基础偿付能力监管被设计为一项确保投保人保护、提升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水平,并向消费者和市场相关方等提供信息的制度。
该制度的基本结构包括第一支柱、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第一支柱规定偿付能力比率的共同标准和监管干预;第二支柱捕捉第一支柱无法充分涵盖的风险,并促进内部管理水平提升;第三支柱促进保险公司与外部相关方之间开展适当对话。
日本金融厅基于这些理念,结合运用法律、府令、公告、问答和监管指引等,完善制度框架。
主要数据
- 公告日期、第一支柱公告、第三支柱公告、评级公告
- 2026年3月23日
- 专家会议报告公布日期
- 2020年6月26日
- 临时决定公布日期
- 2022年6月30日
- 面向最终定稿的审议情况基准日期
- 2023年6月30日
- 剩余议题方向公布时间
- 2024年5月
- 公众意见征集实施期间、保险业法施行规则修订案等
- 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2月2日
- 公众意见征集实施期间、伴随国际资本标准采纳等事项的公告案等
- 2025年1月31日至2025年3月3日
- 第一支柱的法律依据
- 《保险业法》第130条和第132条
- 第二支柱的法律依据
- —
- 第三支柱的法律依据
- 《保险业法》第111条
影响
对投保人而言,作为投保人保护安全网而设立监管干预框架,将形成制度层面的保护。
对保险公司而言,第一支柱建立共同标准和监管干预框架,第二支柱促进内部管理水平提升,第三支柱通过信息披露促进与外部相关方开展适当对话,从而形成相应的制度环境。
对消费者、市场相关方及其他外部利益相关方而言,信息披露将促进其与保险公司开展适当对话,并有助于对保险公司形成适当约束。
详情
第一支柱针对偿付能力比率设定一定的共同标准,并作为投保人保护安全网规定监管干预框架。其基本结构与国际资本标准保持一致,标准模型、验证、健全性标准和监管措施构成制度要素。
第二支柱捕捉第一支柱无法充分涵盖的风险,验证保险公司的内部管理并促进其水平提升。第三支柱则通过制度化信息披露,促进保险公司与外部利益相关方开展适当对话。
关于第一支柱,主要法律法规等包括《保险业法》第130条和第132条、《保险业法施行规则》第86条和第87条及附表格式、分类命令、第一支柱公告、评级公告、验证公告、第三号公告、问答和监管指引。第二支柱涉及风险管理水平提升,第三支柱则涉及依据《保险业法》第111条、同法施行规则第59条之2及第三支柱公告进行的信息披露。
制度审议以2019年5月31日设立专家会议为起点,经过2020年6月的报告、2021年6月的审议情况、2022年6月对基本内容作出的临时决定、2023年6月面向最终定稿的审议情况,以及2024年5月剩余议题方向的公布,逐步推进。
在公众意见征集方面,2024年10月31日公布了《保险业法施行规则》部分修订案等,2025年1月31日公布了伴随国际保险监管者协会采纳国际资本标准等事项的第一支柱公告案等。利用这些内容开展的2025年现场测试,面向保险公司等机构实施。
关于此前开展的现场测试,2024年、2023年、2022年、2021年、2020年、2019年、2018年、2016年、2014年和2010年的实施情况或结果链接均已整理。此外,收益率曲线制作工具、过去的公众意见征集和委托调查也作为制度审议与运行信息进行了整理。
所列委托调查包括2023年5月24日开展的市场影响程度调查、2019年5月17日开展的有关其他国家和地区内部模型实际状况等的调查,以及2012年7月6日开展的有关自然灾害风险外部采购模型结构等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