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劳动市场・职业研究所(IAB)实施的,对默茨联立政权新劳动时间政策案的劳动者意识调查结果报告。
新劳动时间政策概要
默茨联立政权在联立协定中提出劳动时间制度柔性化和加班激励强化。具体以遵守EU劳动时间指令为前提,将最长劳动时间从"每日单位"变更为"每周单位",将基于团体协约等超过规定全职劳动时间的加班费免税,以及兼职劳动者延长劳动时间时对社会保险费的税制优惠措施等。这些政策作为应对少子老龄化和人手不足的对策推出,但劳使间仍存在意见分歧。
现行劳动时间制度与实态
现行劳动时间法规定每日劳动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在6个月或24周平均不超过每日8小时的范围内,最多可延长至每日10小时。但据IAB调查,全职劳动者的10%频繁超过每日10小时工作。这可能包括农业、医疗、护理等法律认可例外的群体,以及协约外职员、管理职员等法律适用对象外的层次。
对劳动时间上限规制的意识
劳动者意识调查中,整体34%(约三分之一)回答"可以超过每日10小时工作"。另一方面,对"每日劳动时间不应设上限"的无限制案,73%明确反对,从过劳防止观点回答"劳动时间上限是必要的"比例达84%。从这一结果显示,虽然认可一定柔性,但过劳防止规制得到广泛支持。
加班费现状与课题
调查中,51%的劳动者回答"可以加班但不支付津贴,或津贴有无不明"。其中包括利用劳动时间账户制度用休假抵消的人,以及基本工资包含加班部分的管理职等。回答"按工作时间确实支付加班津贴"的仅占14%。因此,IAB指出即使导入免税加班费制度,能确实受益的劳动者可能有限。
年龄层加班意愿差异
假设免税加班费使收入增加约2成,30岁以下年轻层约60%回答"会进行追加加班"。但这一比例随年龄下降,61岁以上仅37%。兼职劳动者也呈同样趋势,对以临时特别津贴(每周延长10小时2000欧元)为条件的劳动时间永久延长,30岁以下48%接受,61岁以上减半至24%。暗示年轻层在工作・家庭・休闲平衡方面柔性更高。
文章得出结论:劳动者对劳动时间的想法因雇用形态和年龄而多样,今后法改正需要个别对应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