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及台湾镍系不锈钢冷轧带材和钢板征收反倾销税
概述
日本财务省宣布,内阁会议已决定通过政令,对中国产或台产等镍系不锈钢冷轧带材和冷轧钢板征收反倾销税。调查确认存在倾销货物进口及对日本产业造成实质损害等情况,认定为保护产业有必要征税。政令预计于2026年10月30日公布,计划自次日开始至2031年10月30日征税,税率与临时措施相同,为3.6%~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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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 内阁会议已决定通过政令,对中国产、台产等目标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 征税期限为5年。
- 反倾销税率与临时措施相同,为3.6%~42.1%。
- 调查认定存在倾销货物进口及对日本产业造成实质损害等情况。
概述
目标产品为原产于中国(不包括香港地区和澳门地区)或台湾,或从中国或台湾出口至日本的镍系不锈钢冷轧带材及冷轧钢板。台湾指由台湾、澎湖列岛、金门及马祖组成的独立关税区。
目标产品是含铬量占铁的10.5%以上、镍含量超过总重量0.6%的合金钢。它兼具钢材本身的功能性,以及源于制造方法的美观、洁净外观设计特性,应用于多个需求领域。
详情
收到申请书后开展的调查确认,倾销货物进口及其对日本产业造成的实质损害等情况,并认定为保护产业有必要征税。
日本财务省和经济产业省于2025年7月22日启动联合调查。根据调查结果,自2026年7月9日起作为临时措施征收3.6%~42.1%的税。10月19日,关税及外汇等审议会关税分科会特殊关税部会提交意见,认为适宜按与临时措施相同的税率征税5年,随后本次政令获内阁会议决定。
政令预计于2026年10月30日公布。征税对象为原产于中国或台湾的目标产品,或从中国或台湾出口至日本的目标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