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令和8年3月期《金融再生法》披露债权状况等(要点)
概述
令和8年3月期,全国银行的《金融再生法》披露债权余额与上年同期持平。个别贷款损失准备金余额较上一期减少,不良债权处置损失增加。资料列出披露债权的构成及各项目与上一期的比较,所有数值均按百亿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所载资料展示了披露债权等的变化、风险保障状况、不良债权处置损失等,以及依据自行评估的债务人分类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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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 令和8年3月期,全国银行的披露债权余额与上年同期持平。
- 个别贷款损失准备金减少,不良债权处置损失增加。
- 数值按百亿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
概述
资料以《令和8年3月期金融再生法披露债权状况等(要点)》为题,对比全国银行令和8年3月期与令和7年3月期的披露债权、个别贷款损失准备金和不良债权处置损失。《金融再生法》披露债权余额在令和8年3月期和令和7年3月期均为8.4万亿日元,保持不变。
详情
披露债权的构成为:需管理债权2.0万亿日元(同比变化+0.0万亿日元)、危险债权5.3万亿日元(同比变化+0.1万亿日元)、破产重整等债权1.1万亿日元(同比变化+0.0万亿日元)。
个别贷款损失准备金余额为1.9万亿日元,较令和7年3月期的2.0万亿日元减少0.1万亿日元。不良债权处置损失(处置不良债权所产生的损失)为0.5万亿日元,较同期的0.2万亿日元增加0.3万亿日元。
刊载表格的标题为《金融再生法披露债权等变化》《金融再生法披露债权风险保障状况变化》《不良债权处置损失等变化(全国银行)》《依据自行评估的债务人分类变化》。所有数值均按百亿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