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和8年第25号台风灾害的金融措施(神奈川县)

概述

2026年10月1日,财务省关东财务局横滨财务事务所所长与日本银行横滨分行行长要求金融机构等对适用《灾害救助法》的神奈川县受灾者等采取金融措施。对象包括存款类金融机构、证券公司等、寿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小额短期保险经营者及电子债权记录机构。要求各机构顾及客户和员工安全,根据受灾情况灵活、迅速应对,并将措施通知营业网点;如新增适用地区,也要求采取同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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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 请求日期为2026年10月1日。
  • 请求对象包括存款类金融机构、证券公司等、寿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小额短期保险经营者及电子债权记录机构。
  • 请求事项按机构类别分别列出,包括存款返还、灵活调整贷款条件以及证券和保险业务手续支持等。
  • 要求在新增适用地区时也采取同样的金融措施。

概述

因令和8年第25号台风等灾害(包括可能发生的灾害),《灾害救助法》适用的神奈川县受灾者等为对象。

要求各机构充分顾及客户和员工的安全,根据受灾情况等细致、灵活、迅速地应对,并彻底向营业网点传达要求内容。

详情

1. 关于对存款类金融机构的要求,提出即使存单、存折或印章遗失,也应根据情况核实本人身份并办理取款;根据具体情况办理定期存款等提前支取或担保贷款、兑换受损货币,并提供国债遗失咨询。还要求妥善处理汇票、支票及电子记录债权交易停止等情况,设立贷款咨询处,尽量减少审查材料,加快贷款办理,变更条件以延期还款等方式提供便利,受理债务整理指南咨询,并允许之后补交受灾证明书等。还要求在节假日或营业时间外营业、网点暂停柜台服务时通过自动柜员机办理取款,并张贴、公告已采取的措施和营业情况。

2. 要求证券公司等在印章遗失时核实本人身份后办理取款,协助补发有价证券,并尽可能当天支付出售或解约所得款项。还要求张贴、传达相关措施,并公告停止营业的网点。

3. 要求寿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及小额短期保险经营者,在能够确认合同内容时提供索赔指引等便利,迅速支付保险金,并根据情况延长保险费缴纳宽限期。还要求传达相关措施,并公告停止营业的网点。

4. 要求电子债权记录机构顾及对受灾者等采取停止交易处分、解除使用合同等措施的情况,并考虑在节假日或营业时间外营业;还要求张贴相关措施,并公告停止营业的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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