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全面分析了美国海运政策的历史发展和当代课题(上篇)。
主要观点
1. 美国海运政策的历史基础
- 1817年沿海运输法:沿海运输本国船舶垄断
- 1916年海运法:战时海运能力制度化
- 1920年商船法(琼斯法):建造・船员要求
- 保护主义传统:持续200年以上
2. 当代美国商船队现状
- 远洋商船:182艘(世界第22位,份额0.4%)
- 内航船舶:4万艘(琼斯法对象)
- 船员数:远洋7000人、内航65000人
- 造船能力:大型商船建造几乎为零
3. 琼斯法的经济影响
- 运输成本:外国船的2-3倍
- 夏威夷・阿拉斯加:生活成本上涨15-20%
- 造船成本:韩国・中国的4倍
- 经济损失:年98亿美元(各种估算)
4. 安全保障逻辑
- 紧急运输能力:民间船舶军事利用
- 造船基础维持:军舰建造能力保持
- 船员确保:军事运输人员储备
- 中国威胁论:对抗海运支配
5. 改革讨论与政治力学
- 废除论:经济效率重视派、自由贸易推进
- 维持论:海运业、造船业、工会的坚固联盟
- 部分改革案:放宽建造要求、维持船员要求
- 国会形势:超党派保护主义难以改革
文章描绘了在经济合理性与安全保障之间摇摆的美国海运政策矛盾,暗示了全球化时代保护主义的局限性(下篇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