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探讨了韩国工会法修正案通过国会以及向实施阶段推进时面临的挑战。
修正案通过国会及其意义
韩国政府8月24日宣布,《工会及劳资关系调整法部分修正法律案》(工会法修正案)在国会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雇佣劳动部将此次修正的意义概括为"应对变化的劳动环境和产业结构,解决权限与责任不匹配的制度性缺陷"以及"建立法律基础,解决总包商-分包商等多层劳资结构中实质性谈判权保障问题,以及因过度损害赔偿要求导致的劳动权行使萎缩等问题"。
该修正案也被称为"黄色信封法",在尹锡悦前政府时期曾由当时的在野党"共同民主党"提议,但因尹前总统行使否决权而一度被废除。
具体修正内容
扩大雇主定义(第2条第2款):对特定劳动条件具有实质性、具体性支配决定地位的总包商等,在其范围内成为工会法上的雇主,承担谈判义务。
删除非劳动者加入工会限制(第2条第4款):不因部分非劳动者包含在工会中这一理由而否定工会的自主性和主体性。
扩大劳动争议范围(第2条第5款):将以下情况纳入劳动争议对象:①在经营决策中,如结构性裁员等与劳动条件密切相关且伴随劳动条件变更的情况;②雇主违反关于部分劳动条件(工资、工作时间、安全卫生及灾害预防等)的集体协约的情况。
限制损害赔偿请求(第3条):不是无条件承认非法行为,而是根据其程度合理限制责任范围,建立平衡正当法律责任与权利保护的机制。
免除损害赔偿责任(第3条之2):新设雇主可以免除因争议行为等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的规定,旨在圆满解决劳资纠纷。
政府的实施准备
雇佣劳动部宣布,为了6个月后的实施,将设置可以随时收集经营者和劳动者双方运营意见的窗口,进行持续性和体系性反馈的计划。
产业界和外资企业的担忧
产业界反对:产业界担忧工会法修正案过度偏向保护劳动者权利,可能对健全的劳资关系和经营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外资企业投资意向调查:据在韩外国企业联合会(KOFA)对100家外资企业实施的问卷调查,36%的受访企业回答"正在考虑缩小在韩国的投资或撤出韩国据点"。
经济界警告:《每日经济新闻》介绍了经济界的担忧声音,称"如果'黄色信封法'的波及效应扩大,不仅外资企业,韩国企业也可能加速向海外转移的现象","政府应急需推进同时考虑经济界立场的补充立法"。
文章表明,旨在加强劳动者权利的修正法在实施前,在平衡劳资双方利益的调整工作重要性方面,特别是对外资企业投资环境的影响方面,提出了严峻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