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探讨了在健康保险法的被抚养者认定中,应如何考虑家庭暴力等情况的存在。在现行法律下,即使家庭暴力受害者需要脱离被抚养者身份,也存在保险人无法在没有被保险人申报的情况下依职权处理的问题,缺乏相关法律依据。虽然令和3年第1号通知提供了一定的应对措施,但法律依据仍不明确。本文提出了保险人依职权将特定人员从被抚养者中移除所需的法律依据的必要性,以及在判断生计维持要件时考虑家庭暴力等情况的立法政策方向。
【社会保障与法】考虑家庭暴力等情况的被抚养者认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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