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纠纷处理状况(令和6年度)

国土交通省中央建设工程纠纷审查会发表的令和6年度建设工程纠纷处理状况报告。

全国纠纷处理状况

令和6年度全国(中央+都道府县)建设工程纠纷申请件数109件,比前年度减少30件。相对前年度结转件数121件,年度内结束件数135件,结果下年度结转件数95件。由于申请件数减少,结转案件也比前年度减少26件,显示纠纷处理效率化进展。

当事人类型别倾向

全国申请件数109件按当事人类型分析,个人发包者向承包人请求最多36件(占整体33.0%)。这显示个人住宅建设和改修工程中,发包者和施工业者间容易发生纠纷。个人发包者建设工程相关专业知识有限,因此认为合同内容理解不足和期待值差异成为纠纷要因。

纠纷类型别分析

按纠纷类型,工程费用相关争议最多41件(占整体37.6%)。这主要由追加工程费用妥当性、伴随设计变更的费用增加、支付条件解释差异等原因造成。除工程费用外,也发生工程瑕疵、工期延迟、合同解除等纠纷,建设工程复杂性和长期性导致纠纷多样化。

中央审查会处理状况

中央建设工程纠纷审查会令和6年度申请件数32件,比前年度减少10件。相对前年度结转件数41件,年度内结束件数46件,下年度结转件数减少至27件。中央审查会申请32件中,分包方向总包方请求最多12件(37.5%),总包・分包间合同关系问题显现。

作为纠纷解决机关的作用

建设工程纠纷审查会作为基于建设业法在国土交通省及各都道府县设置的法院外纠纷处理机关,致力于不依靠法院的简易・迅速・妥当的纠纷解决。通过拥有专业知识的审查委员进行调解・仲裁,实现考虑建设工程特有技术问题和商业惯例的解决。令和6年度处理实绩显示该制度作为建设业界纠纷解决重要选择发挥功能。

文章得出结论:建设工程纠纷审查会在建设业界健全发展和消费者保护中发挥重要作用。

※ 此摘要由AI自动生成。准确性请参考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