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广域地区连携推进要纲」

政策背景与内阁决定

总务省于令和7年9月2日制定了「广域地区连携推进要纲」,并通知全国地方公共团体。该要纲作为石破内阁总理大臣施政方针演说(令和7年1月24日)中表明的地方创生2.0「令和日本列岛改造」5大支柱之一,基于「地方创生2.0基本构想」(同年6月13日内阁决定)制定。

广域地区连携的制度设计

新广域连携框架: 创设跨越多个都道府县区域、由地方公共团体与经济团体、企业、大学、研究机关等多样化主体连携的构成体。各主体共同进行「广域地区连携宣言」,共享理想目标。

具体实施流程:

  1. 共同实施广域地区连携宣言
  2. 制定广域地区连携愿景
  3. 基于愿景持续实施多个项目
  4. 地区成长・创新创出的连携举措

国家支援体制

跨省厅支援: 对进行宣言的广域地区,为成长和创新创出举措提供面性且跨领域的支援。国家预定跨省厅提供必要的支援措施(具体支援措施内容今后提示)。

地方创生的新发展

与以往的差异化: 通过跨越都道府县域的广域单位连携,面性且有效地展开连接地区成长的施策。作为超越单一自治体和以往广域联合的更大规模、更具战略性的地区振兴策得到定位。

与内阁官房的地方创生2.0政策连携,作为「令和日本列岛改造」这一综合性地区振兴战略的核心制度发挥作用。

※ 此摘要由AI自动生成。准确性请参考原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