障害児支援における人材育成に関する検討会報告書(案)

這是關於障礙兒童支援人才培育檢討會報告書(案),呈現以令和9年度以後正式實施為目標的研修體系構築具體方向性。

兒童家庭廳基於令和5年3月「障礙兒童通所支援檢討會」報告書指出人才培育的系統性研修為急務,為了全國任何地區都能提供高品質的障礙兒童支援,設置了檢討會(共4次)和實務者作業團隊(共4次)進行檢討。背景是平成24年兒童福利法修正後,障礙兒童通所支援的事業所數和利用者數大幅增加,但適當營運和支援品質確保成為課題。

研修體系由3階層構成:「障礙兒童支援基礎・實務研修(暫定名稱)」以從開始從事障礙兒童支援到主要第3年程度的職員為對象,進一步分為(Ⅰ)初任者向けと(Ⅱ)第1年到第3年程度。「障礙兒童支援領導者研修(暫定名稱)」以在事業所主要擔任領導職或管理職等中心角色者為對象。「障礙兒童支援核心人才研修(暫定名稱)」以主要在地區擔任督導等地區中心角色者為對象。

研修內容由6個類別構成:「①作為從事障礙兒童支援的支援者」「②本人支援」「③家庭支援」「④地區支援・地區連携」「⑤制度理解」「⑥組織管理」,目標是習得障礙兒童支援和育兒支援兩方面的專業性。特別重要的共通要素整理出9個要素,包括「對人支援的倫理姿態」「自我理解與省察」「基於兒童理解的支援」等。

實施方面,都道府縣及指定都市為主體實施研修,國家負責制定標準課程和透過公布研修實施狀況確保透明性。令和9年度以後的正式實施,認為適合不同時開始所有研修而是階段性推進,重視建立無關事業所規模或人員體制都能安心投入研修的體制整備。

文章總結認為,構築障礙兒童支援研修體系作為全國共通框架,透過支援者專業性提升實現高品質障礙兒童支援的全國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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