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当的劳务管理与紧急停车时的危险防止措施"以及"驾驶员之间沟通"的重要性~从大型卡车碰撞事故和大型公交车追尾事故中获得的教训
国土交通省于令和7年7月4日公布了关于宫城县栗原市发生的大型卡车碰撞事故(令和5年5月16日)和浜松市浜北区发生的大型公交车追尾事故(令和4年12月4日)的营业用汽车事故调查报告书,展示了关于适当的劳务管理与紧急停车时的危险防止措施、驾驶员之间沟通重要性的教训。
主要要点
大型卡车碰撞事故(宫城县栗原市)的概要与原因
- 于令和5年5月16日20时11分左右,在东北高速公路第1车辆通行带发生
- 大型卡车与因故障停车的大型包车,以及在其后方处理故障的驾驶员和2名乘客发生碰撞
- 大型包车驾驶员和2名乘客死亡,大型卡车驾驶员重伤
- 卡车驾驶员在超越前方车辆时过度关注右后方的乘用车,导致前方注视不足
- 长时间劳动造成的疲劳影响了注意力下降,驾驶特性表现为"判断动作时机相当迟缓""注意力分配不充分"成为事故因素
大型公交车追尾事故(浜松市浜北区)的概要与原因
- 于令和4年12月4日5时53分左右,在新东名高速公路发生
- 福冈·东京间由2名驾驶员运行的大型公交车,载有17名乘客在第3车道行驶中,追尾了第2车辆通行带的大型卡车
- 大型公交车驾驶员和6名乘客、大型卡车驾驶员轻伤
- 驾驶员在运行途中出现腹痛,在计划外的停车区停车约21分钟导致延误
- 在50km/h限速区间以约120km/h行驶,试图挽回延误而偏离车道发生追尾
经营者·运行管理者的管理问题
- 卡车经营者纵容违反改善基准告示的长时间劳动,实施了使驾驶员疲劳累积的运行计划
- 卡车经营者对驾驶员个人驾驶特性的细致指导不足
- 公交经营者对高速公路上紧急停车时的适当应对指导监督不充分
- 公交经营者仅在服务规程中记载,未明确说明身体不适时的具体应对方法
- 公交经营者虽然知道为挽回运行延误而超速已成常态,却未进行纠正
防止再发措施(劳务管理与沟通)
- 严格遵守改善基准告示,彻底制定不使驾驶员疲劳累积的运行计划
- 建立体制,使行政部门的改善指示不仅在接受指示的营业所,而是在全部营业所共享
- 加强日常沟通,努力掌握乘务员的健康状态
- 准备手册等,使驾驶员在身体不适时能够毫不犹豫地应对,并从日常开始使其理解
- 在2名乘务的运行中,努力提高职场沟通技能,避免前辈与后辈之间的权威梯度成为障碍
安全驾驶指导的具体改善点
- 充分理解前方注视不足的危险性,彻底进行指导教育,避免导致前方注视不足的驾驶
- 使用危险预测训练的方法,加深对夜间运行中产生的各种危险的理解
- 彻底指导车辆故障时或紧急停车时的适当应对(设置三角警示牌等)
- 确认每日的运行记录,指示防止速度超标等违规行为的重复发生
- 即使发生突发性延误,也要对驾驶员进行适当指示,不能为了确保准点运行而牺牲安全
文章强调,通过这些事故调查,营业用汽车的安全确保需要通过适当的劳务管理防止驾驶员疲劳、彻底实施紧急时的适当应对程序,以及建立驾驶员之间和驾驶员与管理者之间的顺畅沟通体制是不可或缺的。